轉知:衛生福利部業已修正「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
發佈日期 :
2022-03-04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1年2月15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128號令修正「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相關資訊請閱附件檔案。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