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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本校校長遴選「教師代表」選舉事項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公告分類 : 處室公告,人事室公告
人事室 公告 113年2月19日
主旨:有關113學年度本校校長遴選「教師代表」選舉事項。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本(113)年2月1日中市教高字第1130010426號函暨臺中市市 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作業補充規定辦理。
二、查上開補充規定第2點第3項規定略以,「…教師代表應由學校專任教師選舉產生,投票人數不得少於專任教師人數二分之一…。」
三、據上,本校票選校長遴選作業教師代表1人及候補教師代表2人,選務事宜如下:
(一)投票日期時間:113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至2月27日(星期二)中午12:00。
(二)投票方式:登入差勤系統→點選右上方投票系統 →點選左上方投票 →點選中間進行投票→勾選完畢點下方確定投票
(三)選舉及被選舉權人:本校專任教師(不含留職停薪、借調、本學期連續請假1個月以上教師)
(四)勾選方式:
1、本校專任教師每人可投3票,由得票數最高者當選(得票數次高者依序候補委員2人),得票數相同以抽籤決定之。
2、採無記名投票。
(五)開票時間及地點:113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1:30分於本校人事室(歡迎同仁現場觀票)
四、另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轉(新)任遴選辦學說明會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說明,各校辦理辦學說明會應成立工作小組,其成員應含「人事主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以及行政或職員工代表等4人」,倘上開選舉所選出之教師代表為校內教師兼行政人員,於工作小組歸類為「行政或職員工代表」,工作小組中「教師代表」則由旨揭選舉獲得最高票數之未兼行政職專任教師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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