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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校園事件檢舉人保護機制之處理流程圖1份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公告分類 : 處室公告
一、 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5月14日中市教學字第1130039849號函(計達)辦理。
二、 依前開函示,業已請各校處理校園事件時應落實相關保護機制在案,為強化校園事件保護機制,避免檢舉人受不利、不當之處分或措施,致權益受損,學校得以參照旨揭處理流程圖強化保護措施,以積極維護檢舉人或相關人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