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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公告分類 : 處室公告
如有115學年度入學或應屆畢業之身心障礙學生,符合報名資格且欲申請至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其報名方式說明如下,餘請詳閱「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

(一) 報名方式:
1、 幼兒部: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由該校造冊(簡章附表一)送戶籍所在地之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下稱鑑輔會)辦理。
2、 國小部: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單位造冊(簡章附表一)送縣市鑑輔會辦理。
3、 國中部: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學校造冊(簡章附表一)送縣市鑑輔會辦理。

(二) 報名日期: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3月13日(星期五)截止(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
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依就讀部別向受理報名單位申請入學安置,並由該校造冊。
1. 幼兒部: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
2. 國小部: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報名。
3. 國中部:向原就讀學校報名。

※簡章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表單下載-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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